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起草領導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
【信息時間:2021-06-2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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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起草領導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審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初稿)》。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兼中央農辦秘書局局長吳宏耀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聽取了起草工作小組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工作進展情況的匯報,通報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起草機構人員名單》,肯定了一年來立法工作取得的進展,并就立法草案初稿進行充分討論。
會議要求扎實推進后續立法工作,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確保立法工作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進一步理清立法相關的重大理論問題,廣泛聽取法學、經濟學等不同學界專家意見;進一步提升立法工作的實踐導向,深入基層調研,總結實踐中的好做法;進一步修改完善法律草案,盡快形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征求意見稿)》。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起草領導小組、工作小組成員,及部分專家學者參加會議。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起草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
近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起草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正式啟動起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相關工作。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主持會議并講話。會議強調,要緊緊圍繞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目標,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踐成果、政策成果、理論成果法律化,為充分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作用,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權益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保障。
會議指出,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的重大意義,深入研究起草工作涉及的重大問題,在開展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從理論上、實踐上厘清基本概念和基本問題,確保立法工作沿著正確的方向順利推進。要科學安排進度,提高立法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按時保質完成起草工作任務。
會議要求,要重點做好四項工作:一是制定出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示范章程,二是組織開展好相關重大問題研究,三是指導有條件的地方開展先行立法,四是盡快起草形成法律草案初稿。
會議聽取起草工作小組關于研究起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準備工作情況的匯報,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立法工作方案和草案框架》。
來源:農業農村部官網2020年6月10日